为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,根据《广东药科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广东药科大学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审计处委托中职信(广东)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,自2019年5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对门诊部临时负责人崔淑兰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请被审计人予以配合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请崔淑兰同志本人于2019年5月10日上午10:00,亲自前往门诊部三楼303室签署个人承诺书,领取相关审计资料。
审计组
2019年5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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