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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药科大学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知2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9-05-09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,根据《广东药科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广东药科大学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审计处委托中职信(广东)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,自2019510日至630日期间对门诊部临时负责人崔淑兰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请被审计人予以配合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请崔淑兰同志本人于2019510日上午10:00,亲自前往门诊部三楼303签署个人承诺书,领取相关审计资料

 

 

审计组

201959